根据协会章程及常务理事会议事规则,决定召开第八届十堰市律师协会第六次常务理事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4. 工会主席、妇联主席、团工委书记、各专工委会主任2. 工会主席、妇联主席、团工委书记、两专委会主任作2024年度工作述职;3.常务理事对工会、妇联、团工委、两专委会工作进行评议;1.参会期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纪律规定;2.县域与会人员12月20号下午18:00前到堰丰酒店前台报道,食宿费用由会务组提供,交通费自理;3.所有参会人员12月21号上午准时到十堰市司法局7楼2号会议室参会,提前20分钟到场签到,如遇特殊情况确实无法到会的请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并提前报协会秘书处备案。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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