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新《公司法》实施后的前沿与热点”论坛的通知8
为深入探讨新《公司法》实施后的理论热点和法律实践,推动公司法领域的前沿研究与实务创新,湖北省律师协会、武汉市律师协会将联合举办“新《公司法》实施后的前沿与热点”论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坛主题 新《公司法》实施后的前沿与热点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3月29日(周六)9:00-18:00 地点:武昌区东湖路142号 东湖宾馆梅岭礼堂 三、活动组织 指导单位: 湖北省司法厅 武汉市司法局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 主办单位: 湖北省律师协会 武汉市律师协会 承办单位: 湖北省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 武汉市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 四、会议议题 第一单元 主旨演讲 1. 新《公司法》实施前沿问题研究 2. 新《公司法》适用中的疑难问题 第二单元 《公司法》与国企监管 新《公司法》实施后,国有企业面临诸多新问题亟待解决。本单元将围绕国有企业中的审计委员会建立、外部董事履职、人格混同风险防范等问题展开深入讨论。 第三单元 《公司法》与上市公司监管 新《公司法》实施后,证监会对上市公司治理问题进行规范。本单元将从上市公司视角,解读《公司法》修订的主要内容,探讨上市公司拟IPO公司的股权激励、类别股、公司财务资助等问题。 第四单元 《公司法》与破产法的衔接 新《公司法》实施对大量破产企业产生深远影响。本单元将针对破产后注册资本的追缴、董监高的赔偿责任、违法分红的定义等诸多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五、参会要求 1. 参会方式:线下参会,无需缴纳费用,会议提供当天午餐,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 2. 报名方式:扫描附件二维码填写报名表,报名成功后将收到参会确认信息。 3.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3月26日17时30分。 4. 联系人: 李明霞 13971621646 王士永 18571727574 / 15392966266 六、其他 1. 会议资料将于现场发放,请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签到。 2. 未尽事宜请联系会务组。 附件:报名二维码
湖北省律师协会 2025年3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