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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新《矿产资源法》核心制度与实务衔接研讨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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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已颁布实施,为深入理解核心要义探讨法律适用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自然资源部法治研究重点实验室湖北省律师协会环境、资源和能源法律专业委员等单位联合举办“新《矿产资源法》核心制度与实务衔接研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7月24日下午13:30—18:00

地点: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武汉市洪山区欢乐大道1号宏泰大厦A18楼

二、活动主题

新《矿产资源法》核心制度与实务衔接

三、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自然资源部法治研究重点实验室,湖北省律师协会环境、资源和能源法律专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环境、资源和能源法律专业委员会

承办单位:

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

四、主讲嘉宾

主题一:矿业权转让合同效力问题

主讲人:胡中华教授、博导,武汉大学法学学士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理学硕士中国海洋大学法学博士2014年入选中央政法委与教育部法律实务人才互聘“双千计划”;曾被评为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的良师益友”、优秀指导教师。2018年被聘为《中国环境法评论》编委会委员。胡教授长期从事环境与资源法学、民法学、法学方法论等教学与研究。

科研成果主要包括: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程序与法律效力研究;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规划项目:水资源农业面源污染规制法律制度的反思与重构;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环境公益诉讼研究;湖北省软科学项目:水资源保护、利用法律制度研究。

主题二:新矿法促进矿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制度创新

主讲人:宦吉娥副教授、博导,于武汉大学取得本科、硕士及博士学位自然资源部法治研究重点实验室研究人员。担任中国法学会宪法学院研究会理事,湖北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北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兼职副秘书长。研究领域为是宪法学与行政法学、自然资源法学,关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资源环境地方立法、宪法基本权利、部门宪法研究。主持国家社科基金1项、湖北省社科基金项目1项,部委项目多项,曾作为骨干成员参与多项国家级省部级项目研究。公开出版专著3部,主编或参编教材5部,在法学专业期刊及自然资源行业类报刊上发表研究论文40余篇。曾获得湖北发展研究奖三等奖。国土资源法律评价及生态环境损害追责相关立法研究成果被实践部门采纳,转化为规范性文件。为多项生态环境相关地方性法规出台提供了专家论证咨询意见。

五、活动议程

13:30—14:00 签到与交流

14:00—14:15 开幕致辞

14:1515:00 自然资源部法治研究重点实验室学者作解读新法修订背景、核心原则及顶层设计主题报告

15:00—15:45 自然资源部法治研究重点实验室学者作分析矿业权、权益金、生态修复等制度变革主题报告

15:45—16:05 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代表作地方政府执法边界实务界报告

16:05—16:20 企业法务总作企业合规应对指南实务界报告

16:20—16:35 律协专委会委员或企业法务总作法律适用实务报告

16:35—16:50 律协专委会委员作实务案例剖析报告

16:50—17:05 律协专委会委员作实务案例剖析报告

17:05—17:30 圆桌讨论实务挑战与解决路径

17:30—17:40 自由深度交流

17:40—18:00 总结发言+闭幕

六、报名方式

1.研讨会采取现场参会,参会人员描二维码报名,报名截止时间7月23参会人员食宿交通自理。由于场地限制,本次研讨现场限额100人。报名人员收到会务组电话或短信通知确认方可视为获得现场参会资格。

报名人员未经请假不到现场的,将取消其参加主办方后续活动的资格。

2.公共交通:武汉地铁四号线或八号线岳家嘴D口可到达宏泰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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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律师协会环境、资源能源法律专业委员

2025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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